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車輛交通 >交通事故案例 >

人傷交通事故的精神賠償是什麼?

人傷交通事故的精神賠償是什麼?

人傷交通事故的精神賠償是什麼?

一、人傷交通事故的精神賠償是什麼?

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失賠償一般是當事人死亡或者傷殘的情況下賠償。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精神損害是人身權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損傷。一般情況下,當事人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法院不支援,在當事人傷殘時或者當事人死亡的情況下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以精神撫慰金的形式給付。

二、精神損害賠償的作用是什麼?

1、調整與撫慰功能

首先,受害人在自己的非財產性權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無法確定其損害數額,此時通過精神損害賠償要求侵害人進行賠償,對其非財產性損失進行適當的調整,對於受害人而言也有所救濟和幫助。其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因侵權行為使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的時候,對其進行適當金錢上的補償,也比較符合法律公平正義的精神。

2、懲罰功能

是精神損害賠償作為民事責任承擔的形式之一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民事責任一般以維護現有利益的特點,而對於違法行為的懲罰一般有刑法通過刑罰進行調整。但是作為民法的立法目的而言,必將有對於違法行為的懲處以及對於人們日常行為的必要引導。因此,對於精神損害賠償若能夠在賠償受害人精神損失的基礎上對於違法行為有一定的懲罰作用,那麼就必將尋求到懲罰違法行為人和救濟權利受害人的最佳平衡點。

3、替代補償功能

在受害人的心理、生理、精神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其所造成的損失,往往無法可以直觀的計算出,並且也是難以估量的,而精神損害賠償恰好可以通過金錢的補償以替代承擔給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的責任。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發生人身傷害是常見的事情,作為肇事方,如果是全責,要賠償一系列的費用,當受害人死亡或者有傷殘的,作為家屬,可以主張精神損失賠償。雙方可以根據受傷情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交通事故責任等因素,確定一個數額。

交通事故的精神損害賠償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影響的因素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精神損害賠償的作用包括替代補償功能,懲罰功能,調整與撫慰功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cheliang/shiguanli/0w41y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