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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和申請專利所搭進去的精力和財力相比,到最後也有可能因為自己對於各種操作流程的不熟悉導致專利的申請以失敗而告終的。與其這樣,專門交給辦理專利申請的公司,由它們來操作整個專利的申請過程是最為省時省力的。但是對於公司給出具的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要仔細的稽核其中的內容的。

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專利申請代理委託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委託人(下稱甲方):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鑑於乙方具有代理專利申請人向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遞交中國專利申請的資格,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就甲方專利申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委託事項

甲方通過電子郵件或書面委託的方式,委託乙方辦理中國專利撰寫及申請事務。

2、乙方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專利申請事務,乙方應當指定乙方之代理人進行代理。乙方應當完成專利申請檔案的撰寫、遞交、答覆審查以及授權證書的郵寄工作。

2、除非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專利申請轉交、移交其他專利代理機構。

3、基於專利申請的需要,乙方可以就專利申請已經指定的代理人進行變更,但乙方在變更之前應當通知甲方。

4、如甲方向乙方指定專利申請經辦人時,乙方代理人需要與專利申請的發明人(設計人)會見時,應事先與甲方專利經辦人聯絡,由經辦人具體安排。乙方代理人與發明人(設計人)會見時,所談內容應限於專利申請涉及技術資訊有關的內容。

5、乙方與甲方之間的溝通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進行,如果甲方沒有特別要求,則乙方代理人可以就專利申請涉及任何事項與甲方發明人(設計人)直接進行交流。

6、乙方與甲方之間的溝通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進行交流。

7、甲方指定 為聯絡人。

甲方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為、傳真和電子郵件以本合同首頁中當事人資訊中披露的內容為準。乙方與甲方關於專利申請涉及所有事項的交流、專利申請程式中任何檔案的郵寄等均以上述3為準。

8、 乙方指定 楊五 為聯絡人。

乙方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為、傳真為和電子郵件也以本合同首頁中當事人資訊中披露的內容為準。

9、上述7和8之資訊如有變化,甲方應當於上述資訊變更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由於甲方就上述資訊變更情況未通知乙方或者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變更資訊不準確等基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乙方與甲方的交流、通訊產生障礙,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10、乙方代理事項不包括:專利獲得授權之後,代理甲方繳納辦理登記和年費,或者專利被駁回之後的複審以及延伸程式中的服務。

3、專利申請事務

1、 乙方應當自在合理期限內完成初步申請檔案。如果甲方仍需要補充提交資料和技術資訊,則乙方應當自收到甲方提交的補充資料和技術資訊後儘快完成初步申請檔案。

2、如果專利申請複雜,為保證專利申請的質量,經過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上述時限的基礎上延長。

3、乙方在完成初步申請檔案後,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乙雙方認為應該進行修改的,應共同探討並提供修改意見,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七個工作日。

4、乙方在向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有關檔案過程中,須經甲方書面確認。

4、代理費用

1、 乙方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收取專利申請費用:

實用新型專利官費:75元人民幣(申請減緩後)

實用新型專利代理費:4000元人民幣

2、甲方應在提供委託事項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第4.1項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

3、乙方與甲方進行業務探討和交流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專利工作動態資訊,不另收費。

5、保密義務

1、為準確確定甲方技術祕密的內容,明確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範圍,甲、乙雙方認為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披露上述技術祕密,並且甲方有義務在記載有技術祕密部分的書面資料上應當醒目地標示“祕密”字樣。

2、乙方有義務對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告知乙方的技術資訊承擔保密責任,以上保密義務起始時間為乙方獲得甲方交付的記載有技術祕密的書面資料之日。乙方承擔保密責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於乙方對自身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

3、乙方應當將甲方交付的記載有技術祕密的書面資料統一儲存,並應當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術資訊洩密。

4、乙方不得將上述技術祕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向第三方披露。

5、 乙方一旦發現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技術祕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發生洩密,乙方在自身能夠採取措施的範圍內應當立即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上述技術祕密進一步擴散,並且乙方有義務將技術祕密被洩密情況以及乙方所採取措施的情況通報甲方。

6、 乙方上述應承擔的保密義務截止於專利被有關專利審查部門公開之日。

6、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例外

1、甲方依照本協議向乙方披露的技術資訊不屬於技術祕密。

2、由於甲方未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而導致上述技術祕密洩密或者因為第三方的原因導致上述技術祕密從甲方以及任何一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關聯公司洩密。

3、 在未進行任何披露之前,乙方就可以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的該技術資訊。

4、 乙方通過合法手段可以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資訊。

5、乙方對技術資訊的透露是基於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以及基於專利局審查,司法判決、裁定等而完成。對於上述資訊的披露,乙方應當在披露之前通知甲方。因為以上的披露而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7、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3條之規定,乙方有權向甲方進行催告,並要求甲方支付每遲延一日的違約金(違約金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2倍為準)。甲、乙雙方特別明確,甲方履行本協議第4.3條之義務是乙方向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檔案的前提。如甲方自乙方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專利申請涉及的費用,則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並終止所有代理事項(包括延伸代理服務)。

2、乙方違反本協議之任何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所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因乙方違約而造成被損害的專利申請已收取的對應代理費的2倍為限。

8、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涉及本協議履行而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未果,則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9、協議的生效與有效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至專利申請獲得專利局授權之日或者至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之日終止。

2、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簽署日期:

乙方: 簽署日期:

在合同當中應該包括具體的委託事項和代理事項的,當然代理的許可權,以及對專利申請過程當中的一些保密義務,代理的費用,委託代理合同的有效期,雙方的違約以後的法律責任等,這些內容應該都是在合同中有所交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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