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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與商標著作權申請條件是什麼?

商標與商標著作權申請條件是什麼?

一、商標與商標著作權申請條件是什麼?

商標與商標著作權申請條件是什麼?

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即必須是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否則不能作為商標使用;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應當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其中顯著性是指應具有其明顯的特色;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圖形;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登出未滿一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

二、商標註冊程式是什麼?

1、申請與申請代理

(1)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委託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即實行強制代理制。

(2)未經授權,代理人、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後者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2、受理

商標局受理後認為需要補正檔案或者手續的,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規定期限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

3、初審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檔案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經初步審定與他人的在先權利相沖突或者不合格者,駁回申請,不與公告。

4、異議

初審後的商標,自公告之日其規定期限內,為異議期,任何人均可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商標局要予以核准註冊,有異議的,商標局應聽取異議人、被異議人陳述事實、理由,並裁定。

5、救濟方式

凡對上述商標局做出的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不服者,以及對商標局就異議做出的裁定不服者,均可在收到通知15日內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

對複審裁決不服的,均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起規定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異議當事人一方提起訴訟的,對方當事人可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我國公民或者法人在對自己所擁有的商品和商標著作權提出申請的時候,必須要滿足相關的法律規定。也就是說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向當地的商標相關部門提出申請。才有可能被稽核通過,否則相關部門是有權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申請進行駁回處理的。


標籤: 著作權 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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