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申請有多長時間 商標 關注:7.46K次 3個月。我國法律規定,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公告的商標提出反對意見,要求商標局不予註冊被異議的商標。提出異議的人為異議人,被異議的商標申請人為被異議人。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有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在商標公告期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標籤: 多長時間 智慧財產權 異議 商標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chanquan/shangbiao/6p7w1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