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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判決書

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判決書

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判決書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什麼意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解釋,限制減刑意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為死緩時,若後期有減刑,也必須服滿一定期限。所以限制減刑不是說不可以減刑,而是表示只能減刑一定的時間,不可無限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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