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解答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起侮辱性綽號屬於欺凌嗎

起侮辱性綽號屬於欺凌嗎

屬於。中國小生欺凌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欺凌者恃強凌弱給被欺凌者身體和心理造成輕微痛苦,其行為沒有違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一)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的;
(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較輕的;
(三)損壞他人財物,價值較低的;
(四)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貶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論的。
《加強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第二條
《加強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

起侮辱性綽號屬於欺凌嗎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bianhu/fanzuijieda/yojoe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