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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是共同犯罪嗎?

開設賭場罪是共同犯罪嗎?

開設賭場罪是共同犯罪嗎?
律師解答:開設賭場罪可以構成共同犯罪律師解析:開設賭場罪可以構成共同犯罪
並且開設賭場多為共同犯罪。大部分開設賭場行為均為共同犯罪,尤其是棋牌類賭博活動,往往需要多人分工合作,例如要有人坐莊、發牌、記賬、抽水、望風、維持秩序,甚至專門有人負責叫“腿子”、接送賭客、在賭場放貸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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