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不構成累犯嗎?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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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不構成累犯。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緩刑考驗期滿後又犯新罪,不構成累犯,因為緩刑期滿並不意味著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而累犯要求的是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後5年內再犯。
《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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