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予監外執行有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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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經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患有屬於本規定所附《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的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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