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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由公安機關執行嗎?

管制是由公安機關執行嗎?

管制是由公安機關執行嗎?
律師解析:管制是由公安機關執行。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實行社群矯正。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執行。
管制期滿,執行機關應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的群眾宣佈解除管制,並且發給本人解除管制通知書。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同時宣佈恢復政治權利。法律依據:《刑法》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群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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