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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詐騙三萬以下的判決是什麼

團伙詐騙三萬以下的判決是什麼

團伙詐騙三萬以下的判決是什麼
律師解析:1、團伙詐騙三萬以下,大於三千的,構成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屬於詐騙數額較大,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團伙中個人的具體量刑根據行為人具體詐騙金額、在案件中所處的地位和具體的犯罪情節確定。
2、詐騙罪的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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