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

法律上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法律上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法律上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法律上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相关公民信息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为: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6、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对个人信息的出售或者提供,犯罪的主管要件是故意,犯罪的客观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相关公民信息管理制度,立案标准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等。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xingshi/xingshichufa/44zxk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