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多少日内受理
- 司法文书
- 关注:3.89K次
律师解析: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wenshu/sifawenshu/g3drx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