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也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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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此时,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分居后的一方,借款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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