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滞纳金标准 交通违章律师解答 关注:5.99K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另外,2009年4月1日后,滞纳金实行封顶,最多不会超过罚款金额10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违章 滞纳金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jiaotong/weizhangjieda/dzzez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