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哺乳假多少天 法律 关注:3.57K次 哺乳假多少天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哺乳期休假制度,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措施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标签: 哺乳 工资福利 山东 劳动纠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y10y5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