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抢夺立案标准 法律 关注:1.11W次 抢夺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标签: 抢夺 受理范围 诉讼仲裁 立案 东莞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rgx01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