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没有注明公摊 法律 关注:1.66W次 公摊范围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标签: 公摊 合同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注明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n1e33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