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师产假规定 法律 关注:2.48W次 陕西教师孕产假规定的内容主要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解答陕西教师孕产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标签: 结婚 教师 产假 婚姻家庭 陕西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g7edl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