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总规定胎儿享有继承权 法律 关注:1W次 胎儿享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标签: 胎儿 继承权 民总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享有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8z6o1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