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故意伤害罪涉嫌成立犯罪多久能判刑

故意伤害罪涉嫌成立犯罪多久能判刑

故意伤害罪涉嫌成立犯罪多久能判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故意伤害罪多久能判刑

您好,故意伤害罪多久能判刑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看。 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即在第二种情况的基础上延长2个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即在第三种情况的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在第四种情况的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6pgdw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