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19条 法律 关注:2.63W次 民法总则第19条是什么第十九条【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法 商标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guwen/falv/5epj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