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开庭之后多久宣判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关注:7.2K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标签: 开庭 刑事处罚辩护 刑事辩护 宣判 公诉 案件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bianhu/bianhujieda/1or1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