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 關注:1.36W次 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過失以失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標籤: 公共安全 危險 過失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uimingku/weihaigonggong/730o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