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量刑標準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關注:2.55W次 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標籤: 量刑 殘疾人 乞討 兒童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uimingku/minzhuquan/e6zk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