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武器裝備罪司法解釋 軍人違反職責罪 關注:2.27W次 《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條 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標籤: 武器裝備 司法解釋 遺失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uimingku/junrenweifan/560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