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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期間的約定

保證期間的約定

保證期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證未約定保證責任的,自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如果保證期間約定為保證責任至主債務本息結清時至,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此時是兩年。

保證期間的約定

法律依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全文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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