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任職條件中最低年齡是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關注:1.33W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規定,在我國,法官的任職條件中關於最低年齡的要求是年滿23週歲。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 標籤: 訴訟仲裁 法官 任職 年齡 訴訟管轄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hongcaijieda/guanxiajieda/k9wlr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