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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企業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農村企業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現在很多農村都興辦了不少企業,這些鄉鎮企業為農村的發展做出了極大的貢獻。當農村因為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搬遷時,企業的土地也會被徵用,這樣的話,企業可以從徵地部門拿到一筆補償款。那麼,農村企業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下面小編就給大傢俱體講解下。

農村企業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農村企業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目前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二、徵地補償發放程序是怎樣的?

土地是農民使用的,直接發放給農民。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發放給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費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徵收集體土地後,安置被徵收單位由於徵地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的補助費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到土地補償費後,應當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的規定召開村民會議,在所有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給村民,則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員,可單獨或共同起訴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要求支付相應份額。

綜上所述,農村的企業土地被徵用後,企業可以拿到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及附着物補償費等補償款。農村企業徵地補償標準由各個省市自主確定,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會結合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物價水平、土地年產值等諸多因素,確定具體的補償款金額。企業對此有異議的,可以向主管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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