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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拘留欠債人一年是兩次嗎?

法院拘留欠債人一年是兩次嗎?

法院拘留欠債人一年是兩次嗎?
律師解析: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拒絕償還,債權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院可以行政拘留債務人兩次。被處拘留後,有能力償還依然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不是每年拘留的問題,是要追究刑事責任,被判刑罰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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