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債權債務解答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債務人是特定的嗎

債務人是特定的嗎

是特定的。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債務人是特定的嗎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zhaiwu/zhaiquanjieda/090po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