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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借條找不到借錢人怎麼辦

拿着借條找不到借錢人怎麼辦

一、拿着借條找不到借錢人怎麼辦?

拿着借條找不到借錢人怎麼辦

如果拿着借條找不到借錢人的話,那麼債權人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

1、由原告準備好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資料(如果被告是單位的,則應該提供工商登記信息、組織機構代碼證)、訴狀和相應證據材料到法院立案庭進行立案。

其中的訴狀和證據材料應該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並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2、法院決定受理後,按法院通知交納案件受理費。

3、根據法院安排生產進行開庭審理並調解或判決。

4、調解或判決生效後,對方不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寫借條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首先,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其次,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當事人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還有,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拿着借條找不到借錢人可以起訴,因為借條是雙方債務債權關係的憑證。如果一方不還款且與債權人失去聯繫的話,那兒債權人是有權力到法院進行起訴來維護自身權益的。對於證據方面,有效的借條能夠證明到雙方的債務債權關係。

標籤: 借條 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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