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賠償 >

手術後併發症如何追責

手術後併發症如何追責

現在社會中健康對於人是越來越重要的了。不過我們也不免有一些病痛的困擾。身體出現了問題,當然是要去醫院就診的,可是在醫院就診的過程當中,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有時在就診的過程當中,有時在就診的過程之後可能會出現一些醫療上的小問題。就比如説手術之後的併發症。

手術後併發症如何追責

手術之後的併發症有各種各樣的表現形式,可能是因為醫療當中一些不正確的處理方式導致的,也有可能是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不符合要求,導致的,那麼出現了手術之後的併發症,患者應該如何維權,如何進行處理呢?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手術之後的併發症是屬於在醫治過程中的人員在醫療行為當中所發生的醫療事故,在法律上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麼患者應該根據何種法律去追究他的責任呢?小編在這裏給出了具體的法律條文依據和標準。

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當中,對於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醫療行為當中發生醫療事故的責任追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發生醫療事故後,必須進行政府能,如果無法改正,還要吊銷其營業執照,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也就是説,只要患者能夠證明是醫療機構和醫療人員的問題,就可以依據上面的兩個法條,對其進行訴訟。對自己的損害進行賠償,或者是進行一些其他的精神補償。

於發生了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來説,除了你找這兩個法條的罰款之外,衞生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其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也就是説,如果存在着嚴重的醫療事故,該醫療機構和人員是沒有辦法再繼續從業的。時間是在六個月以上和一年以下。

那麼可能會有人想問了。就算我對其進行責任的認定與追究的話,他會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6條到第52條的規定,醫療機構或醫療工作人員可能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就是必須對傷患的醫療事故進行賠償,按照情況對其家人也要進行賠償,行政責任呢就是對醫療機構的等級和情節的不同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就可以讓其停止營業。刑事責任就是依照刑法的有關內容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手術後併發症的認定標準認定依據和處罰原則就給大家介紹到這裏了,希望大家在診療的過程當中不要出現意外,也希望大家作為醫務人員的要盡心盡力的為患者進行診療和治療。祝大家身體健康。

標籤: 手術 併發症 追責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yiliao/yiliaoshigu/k8zd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