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怎麼處理
- 醫療事故賠償
- 關注:1.25W次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yiliao/yiliaoshigu/49dnl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