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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聽證的金額條件具體是什麼?

行政處罰聽證的金額條件具體是什麼?

行政處罰聽證的金額條件具體是什麼?

一、行政處罰聽證的金額條件具體是什麼?

這個要看具體的國務院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的規定,以上海為例,對經營性單位為3萬,非經營性單位為1000,達到這個數目即應告知當事人有聽證的權利。

行政機關作出較大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現就本省行政處罰聽證範圍中“較大數額罰款”數額規定如下:

1、對個人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的,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組織聽證。

2、法律、法規或公安部以及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行政處罰聽證範圍中“較大數額罰款”數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行政處罰的執行程序有哪些步驟?

一般程序是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處罰的基本程序,適用於處罰較重或情節複雜的案件以及當事人對執法人員給予當場處罰的事實認定有分歧而無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

行政處罰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

1、調查取證;

2、告知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

3、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會;

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三、行政處罰法律效力

1、公定力

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處罰決定一經作出,即對任何人都產生被推定為合法有效且受到尊重的效力。

2、確定力

行政處罰決定的確定力是指行政處罰決定一經作出,非依法定原因和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隨意撤銷或變更,亦稱不可變更力。行政處罰決定的確定力是已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存續併發生作用的保證。

3、強制力

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力是指行政處罰決定不以被處罰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行政處罰決定一經作出,對被處罰當事人就具有拘束力,如果被處罰當事人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執行力

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力是指行政處罰決定一經作出,就具有使其內容得以完全實現的效力。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力主要表現為行政機關有權要求被處罰當事人履行義務,包括要求被處罰當事人自行履行義務和強制當事人履行義務。

行政處罰聽證是國家有關部門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設置的有效方式,那麼行政處罰聽證標準金額有哪些,這不僅是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如何實施還是的依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因此當事人對於金額的繳納不必太過急切,因為各地都會存在一定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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