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怎麼處理 行政賠償 關注:2.14W次 國家損害賠償精神賠償原則上不超過依照《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所確定的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於一千元。 標籤: 國家賠償 精神賠償 行政類 行政賠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xingzheng/xingzhengpeichang/3lk7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