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限期改正是否屬於強制措施 行政處罰 關注:6.36K次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因此,責令限期改正不屬於強制措施。 標籤: 改正 強制措施 行政處罰 限期 責令 行政類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xingzheng/xingzhengchufa/wl1ed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