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行政 >行政處罰 >

拒絕當場繳納罰款有哪些法律後果

拒絕當場繳納罰款有哪些法律後果

一、拒絕當場繳納罰款有哪些法律後果?

拒絕當場繳納罰款有哪些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行政處罰當場收繳的情形是什麼?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對在哪些情形下才可當場收繳罰款嚴格規定: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三、當場處罰的流程是什麼?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4條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1、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2、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3、把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4、執法人員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四、罰款和罰金的區別是什麼?

1、法律性質不同:

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則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

罰款一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而罰金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

罰款適用於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分子,而罰金則適用於違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同:

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有關行政法律規範和《行政處罰法》。

行政處罰相對人如果認為工作人員作出的罰款決定是有錯誤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但只要工作人員做出的當場罰款的決定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罰款是強制性的,行政相對人不交也有相應的制裁方式。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xingzheng/xingzhengchufa/ooxej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