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擔任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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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一般是在刑事案件中才會出現的。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來講,他們有委託他人為自己提供辯護的權利,但被委託的人也是有範圍限制的。那究竟哪些人可擔任辯護人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哪些人可擔任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二、法院要為哪些被告指定辯護人
1、第三十六條 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一)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二)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
2、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人:
(一)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的;
(二)本人確無經濟來源,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
(三)本人確無經濟來源,其家屬經多次勸説仍不願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託辯護人的;
(五)具有外國國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七)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可能影響正確定罪量刑的。
被告人拒絕辯護人為他辯護的,人民法院可以允許。
被告人自行辯護,由於懂得不多,行動受限制,往往效果不是很好。而律師可以查閲案卷,調查,取證等等,應該來説律師作為辯護人比較好的一點。
通常我們看到的可擔任辯護人的為專業的律師,但對此,我國法律中並沒有限定只能由律師擔任辯護人,除此之外,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等,那麼也是可擔任辯護人的。不過需要注意,對辯護人本人也是有要求的,法律中規定了一些不能作為辯護人的情況,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適當的瞭解。而有需要委託律師的話,不妨通過我們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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