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

構成開設賭場罪的要件有哪些?

構成開設賭場罪的要件有哪些?

開設賭場罪的四要件:

構成開設賭場罪的要件有哪些?

1、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和開設、經營賭場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標籤: 賭場 要件 開設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xingshi/xingshifanzui/yowko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