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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過了追訴期怎麼處理

合同詐騙過了追訴期怎麼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詐騙行為過了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立案的要撤案。

合同詐騙過了追訴期怎麼處理

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標籤: 合同詐騙 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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