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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對猥褻婦女判多久?

人民法院對猥褻婦女判多久?

人民法院對猥褻婦女判多久?

猥褻婦女,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當事人要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而刑事訴訟是由公安機關、檢察院及法院共同完成的,檢察院就猥褻犯罪提請公訴後,人民法院依法開展審理,那麼,人民法院對猥褻婦女判多久?下面我們一起跟隨本站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人民法院對猥褻婦女判多久?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所謂隱私權,是指婦女所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其私有領域的不可侵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猥褻罪與一般猥褻的區別是什麼?

1、要將強制猥褻他人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他人行為區分開來,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他人的行為,對於非強制性的猥褻他人行為不能視作犯罪。

2、並非任何強制猥褻他人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他人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他人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他人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3、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猥褻罪的客觀表現是什麼?

1、暴力

所謂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人身採取毆打、捆綁、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強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2、脅迫

所謂脅迫,是指對被害人採取威脅、恐嚇等方法實行精神上的強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壞私譽、加害親屬等相威脅:利用收養關係、從屬關係、職務權力以及使被害人處於孤立無援的環境進行挾制等。

3、其他手段

所謂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脅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無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進行恐嚇、欺騙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機進行猥褻;利用酒灌醉、藥物麻醉、藥物刺激等方法對他人進行猥褻;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對他人進行猥褻等等。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本站小編給大家普及了人民法院對猥褻婦女判多久這方面的知識。法院審理這類案件的時候,會重點對猥褻婦女犯罪情節、造成危害程度進行判斷,量刑基本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加重情節,比如在公開場合猥褻婦女的,法院可以對當事人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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