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罪要賠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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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冒名頂替罪要賠多少錢?
冒名頂替罪要賠多少錢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要看冒名頂替做了什麼事,如果所作的事不違法,那麼只構成侵犯姓名權;如果所做的事違法,則按行為以真實身份承擔法律後果;如果冒他人之名是為了侵佔他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或其他合法權益,則以侵犯被冒名之人的權利承擔侵權責任。
區分兩罪的關鍵,一是從主體去區分,是否具有證人身份。每個刑事案件的證人是有限的,只限於在刑事訴訟活動前便了解案件情況的人,而不包括不瞭解案件情況,或者是在訴訟過程中通過訴訟活動才瞭解案件的人。二是從證明對象區分,證人故意作假證明針對的是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也即對案件的處理有重大影響的情節,換言之,對於決定是否構成犯罪、犯什麼罪以及量刑輕重有直接關係的情節,即犯罪情節與量刑情節,包括犯罪主體的情況,犯罪主觀方面的情況,犯罪客觀方面的情況及影響量刑的各種情況。
二、冒名頂替嚴重涉及哪些罪名?
冒名頂替涉及到《刑法》規定的偽證罪與包庇罪兩種罪名。犯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包庇罪的,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民事侵權的構成條件有哪些?
1、行為的違法性
所謂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強制性規定。
2、損害事實的存在
損害事實,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
對財產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直接損害又稱積極的財產損失,是指受害人現有實際財產的減少,間接損害又稱消極財產損失,是指受害人利益的減少,對人身的損害包括對生命、健康、名譽、榮譽等損害,而且對人身的損害往往也會生成一定的財產損失。
3、因果關係
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係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繫,即特定的損害事實是否是行為人的行為必然引起的結果。只有當二者間存在因果關係時,行為人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綜上所述,冒名頂替罪具體的賠償金額要跟局案件情況的不同而不同,冒名頂替侵犯了當事人的姓名權,構成民事侵權,要承擔法律後果,包括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等。如對方冒名頂替從事詐騙或者其他行為,還會構成刑事責任,被公安機關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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