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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拘役可以適用緩刑嗎

被判拘役可以適用緩刑嗎

被判拘役可以適用緩刑嗎

有些刑事案件,法官最後作出判刑的時候,可能會同時對罪犯適用緩刑,意味着罪犯不用實際到監獄服刑。而要想被判緩刑,肯定得先滿足了緩刑的條件才行。很多時候被判緩刑的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那此時被判拘役可以適用緩刑嗎?下文中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拘役可以適用緩刑嗎

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為較輕,但這種行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從我國刑法分則有關拘役的規定可以看出其適用對象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

2、拘役多適用於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國刑法分則中,拘役既可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適用於本應判處短期徒刑,但具有從輕情節的犯罪。

二、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根據刑法第64條規定,數罪併罰拘役不超過1年根據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據刑法第64條規定,數罪併罰拘役不超過1年

法律中對適用緩刑的對象有嚴格的要求,首先只能是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除此之外被判管制或者無期徒刑等等的罪犯是不能適用緩刑。當然了,如果被認定為累犯,則一定不能適用緩刑,另外屬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的,也不能適用緩刑。

標籤: 拘役 被判 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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