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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原告開庭前準備是什麼?

交通事故原告開庭前準備是什麼?

交通事故原告開庭前準備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原告開庭前準備是什麼?

交通事故原告開庭前準備是需要保證攜帶好相關的證據材料,還有就是開庭傳票。

在開庭時的時候,被告往往覺得已經投保了交強險,由保險公司代為賠償,就經常不請代理律師。但自己又不太懂法律知識,開庭的時候就自己去了,經常忘記帶着相關證據,造成開庭的拖延。作為交通事故中的被告,開庭的時候需要帶着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交通事故認定書和保單的原件。只有“五證”帶齊,才能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

二、交通事故案件證據審查是怎樣的?

在交通事故的庭審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的審查。特別是原告要求的賠償數額高於交強險數額且被告在沒有請律師的情況下,對證據的審查更為重要,這有可能直接關係到對原告的賠償數額。在濰坊地區,由於賠償還沒有分項,保險公司一般會在交強險總額內賠償原告,只有在超出交強險總額的範圍之外需要被告自己承擔。在原告要求的賠償數額高於交強險總額和沒有保險的情況下,最好請一個代理律師,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證據的審查,被告在沒有請代理律師的情況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醫療費證據的審查

對於醫療費證據的審查,最重要的是要審查病歷。看看病歷中記載中的疾病是否全都是由這次事故造成的。在實踐中,經常會碰到醫療費的花費中有很多是治療其他病造成的,對這一部分的審查十分重要。

2、對誤工和護理證據的審查

在交通事故中,對誤工和護理證據的審查,直接關係到賠償數額的大小,一定要注意審查原告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對其他花費單據證據的審查

在交通事故中,往往會牽扯到車輛的損失。對於原告花費所提交的單據,一定要注意審查蓋章單位的真實性以及提供的單據是否是正規發票。這也直接關係到賠償數額問題。

4、伙食補助

伙食補助費是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的,當事人就要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而定。

交通事故一旦發生導致人員受到傷害,因此所產生的一些醫療費用等相關費用的話,都是需要由對方根據責任比例來進行承擔的,雙方當事人首先可以就賠償方面的問題私底下協商來進行解決,實在不行的話再通過提交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這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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