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尋釁滋事罪致人死亡的定罪是怎樣的?

尋釁滋事罪致人死亡的定罪是怎樣的?

尋釁滋事罪致人死亡的定罪是怎樣的?

一、尋釁滋事罪致人死亡的定罪是怎樣的?

尋釁滋事罪致人死亡的定罪是按照故意殺人或者是故意傷害致死來進行定罪處罰。尋釁滋事致人死亡在法律上就不按照尋釁滋事罪處罰了。

因為尋釁滋事是一個行為,出現死亡是一個嚴重後果,會按照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致死進行處罰。

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致死兩個罪名處罰會很重,而尋釁滋事最高刑期5年,根據吸收犯的刑法原理,按照一個重的罪名判處刑罰。

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與故意傷害的差別是什麼?

尋釁滋事,是指無事生非尋求或者故意找茬達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故意傷害一般是在一定因由驅動下鬥毆打架造成他人人身傷害。

1、動機不同:尋釁滋事基於打人取樂發泄或者顯示、無端尋釁之動機;故意傷害往往產生於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為對象不同:尋釁滋事的行為對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傷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關係人。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認定尋釁滋事罪,致人重傷死亡的是故意傷害了。

3、量刑方面不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故意傷害罪整體較重

故意傷害罪最高量刑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尋釁滋事罪最高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在當代的社會尋釁滋事是一種行為,如果説情節惡劣的情況之下,將會按照尋釁滋事罪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但是因為尋釁滋事的行為已經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的產生,比如説導致人死亡的話,將會按照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處罰。或者是按照故意殺人罪處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xingshi/xingshichufa/3vly6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