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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取保候審後還需要拘役嗎

危險駕駛罪取保候審後還需要拘役嗎

危險駕駛罪取保候審後還需要拘役嗎
律師解答:可能需要。律師解析:可能需要。
因為危險駕駛罪取保候審後,如果最後經調查有證據證實存在犯罪事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需要拘役。
因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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