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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怎麼寫取保候審申請書

家屬怎麼寫取保候審申請書

取保候審申請書沒有固定的形式和內容,通常應當包括“取保候審申請書”這一標題,申請人的姓名、性別、住址、電話、身份證號碼,申請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關係,被拘留或逮捕的時間、罪名、羈押場所,申請取保候審的事實和理由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申請取保候審的事實和理由。由於每個個案情況不同,因此,申請取保候審的事實和理由也不盡相同。以下是申請取保候審的常見理由:

家屬怎麼寫取保候審申請書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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