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取保候審 >

取保候審申請書交後什麼時候放人

取保候審申請書交後什麼時候放人

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批准的,最多一週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取保候審申請書交後什麼時候放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xingshi/qubaohoushen/dzl6n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