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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罪報案流程

經濟犯罪報案流程

經濟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行為實施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和實際財產取得地。報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經偵支隊/經偵大隊報案。
為使公安機關能清楚地瞭解案件基本情況,及時立案偵查,報案時儘量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單位報案的同時帶齊營業執照原件及其複印件1份,並應在複印件上註明提供時間及寫上“由本單位複印提供,與原件相同”,加蓋單位印章,經辦人簽字(捺指紋),非法人代表報案應攜法人代表授權書及本人工作證件
2、提供有關涉案人的照片、證件、通訊號碼、地址、體貌特徵等材料;
3、請提供本人及其他協助人的聯繫電話,以便隨時聯繫。

經濟犯罪報案流程

法律依據:《刑法》

第十三條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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